拒不支付造船款 寿县法院来如皋依法扣划存款来清偿
如皋讯? 日前,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因拖欠造船款而引起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03年11月潘友安委托宗友刚为其建造一艘铁船,在宗友刚完成了承揽任务并交付船只后,潘友安并没有按约定支付造船款,宗友刚遂向该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
潘友安在履行了首期付款后,下余款60000余元潘友安没有按调解协议给付。在催要该款过程中,宗友刚也因意外事故在2013年7月21日去世,其家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潘友安长期在外行船,无固定地点,无法联系。通过调查,被执行人潘友安在户籍地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经过多方查询,查明被执行人潘友安在江苏省如皋市一家银行有存款,执行人员立即办好相关手续,长途跋涉赶赴如皋,并立即奔赴被执行人存款开户银行,及时扣划了被执行人潘友安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银行存款,该案件圆满的执结。